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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市装饰装修设计企业资质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大连建筑装饰网   发布时间:2016-11-10

 

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文件

大装协发[2016]07

 


关于开展《大连市装饰装修设计企业资质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尚未取得国家级资质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企业的管理,维护大连市装饰装修设计行业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专业委员会相关文件,结合本地区装饰装修设计行业特点,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了行业资格认证标准,并根据标准开展装饰装修设计企业行业资格认证工作。
行业资格认证标准分甲乙两个级别
(一)甲级
1、企业资历和信誉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3)具有承担各类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能力,承担过不少于2项单项工程造价在人民币8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上的室内外装饰工程项目的设计,艺术效果良好,设计质量合格。
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具备经行业认证的高级室内建筑装饰设计师资格;
2)企业具有相应的装饰工程设计人员,高级室内建筑装饰设计师不少于1人,中级室内建筑装饰设计师不少于3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健全,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乙级
1、企业资历和信誉
⑴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⑵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⑴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具备经行业认证的高级室内建筑装饰设计师资格;
⑵企业具有相应的装饰工程设计人员,高级室内建筑装饰设计师不少于1人,中级室内建筑装饰设计师不少于2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⑴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⑵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

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二)乙级

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8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申报材料

1、申报资质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施工资质,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高级室内建筑装饰设计师、中级室内建筑装饰设计师,需提供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表作品提供3副,彩色照片近期(2寸)二张,建筑装饰设计师报名表(表格附后)。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39606998/39606970  王全/宋杰


附件:室内建筑装饰设计师报名表

 

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唯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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